您的当前位置:主页 > 健康 >

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健康证明?

2020-06-10 07:45
    

 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帮助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岗,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《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》(以下简称“健康证明”)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  华蓥籍已在华蓥居住14天以上并接受当地村(社区)管理的务工人员,可按程序申请办理。

  省内市外到华蓥务工人员,持有健康证明的可不再办理,没有的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;已在华蓥居住14天以上的,可在华蓥按程序申请办理。

  省外到华蓥务工人员,暂不能申请办理健康证明。省外非疫情高发地区到华蓥务工人员,持有当地开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的,市域内一律认可。没有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的,以及疫情高发地区到华蓥的务工人员,须在华蓥居家隔离14天后,由居住地乡镇(街道)组织开展健康检查服务,合格后开具临时健康证明。

  二、申办流程

 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扫描本通告二维码或省、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官网、各级医疗机构、网络媒体公示的二维码填写个人基础信息。

  填报信息后,到居住地村(社区)进行申报登记,并等候村(社区)通知接受健康检查服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。

  乡镇(街道)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对健康检查合格的务工人员,开具统一的健康证明,生成“健康二维码”,供其务工使用。

  三、证明核查

  接收务工人员的单位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“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”,进入“健康查询”栏目核查务工人员健康信息。

  四、使用效力

  依据《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》(第8号),乡镇(街道)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开具的健康证明及系统生成的“健康二维码”,在全省范围内通用。广安市开具的临时健康证明,市域内一律认可。所有持有健康证明的务工人员纳入辖区疫情防控统一管理。

  五、职责分工

  各乡镇(街道)要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此项工作,分期分批有序组织务工人员到乡镇(街道)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办理健康证明,做好健康检查、申报工作。市卫生健康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能职责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。

 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二维码

 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8日起生效,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。

  华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  疫情应急指挥部

  2020年2月18日